课程是把学生、教师、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等教学要素有机地连接起来载体,是传授知识、形成能力、提高素质的主要途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要素。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为了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建立教育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精神,扎实推进学院的质量提升工程和人才强院工程,建立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在专业课程中分期分批实行首席教师负责制制度。
一、课程首席教师的条件
1.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纪守法,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3. 长期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至少5年以上),有较好的课程资源积累,教学效果好,在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价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4. 具备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水平。
二、课程首席教师的权利与责任
1. 调动人力、财力资源,完成教授本课程任务所需的执行权。
2. 组织制订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目标和课程建设规划。
3. 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标准,保持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4. 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融入职业精神,实时更新教学内容。
5. 推荐、选用教材及参考书,并开发实用性强的校本教材。
6. 搜集、开发教案或课件、题库、教学案例、学生作品、微课、视频与图片等教学资源,并进行系统归纳整理,组成课程教学资源库。
7. 按计划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协调课程组教师之间的教学关系,对课程的备、教、辅、改、考、训、研等教学各环节进行监控、指导、组织和调节。
8. 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课题,组织开展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
9. 参考《湖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参考表》课程体系保证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课程质量诊断活动,并撰写课程质量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对课程质量全权负责。
10. 组织本课程团队进行集体备课、示范教学、听课评课(每年至少3次),负责本课程的师资队伍培养。
11. 建设课程网站,积极开展网上教学,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课程首席教师的选拔
1. 选拨程序。课程首席教师的选拔实行教师个人申报或教研室民主推荐,专业带头人初审,经过说课(参考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说一门课的评分标准)和公开课考核通过,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报学校备案后实施。
2. 每门专业课程最多选拔一名课程首席教师。课程首席教师须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申报表》。
3. 课程首席教师实行聘任制,由二级学院院长聘任,每届聘期为三年。一位教师在聘期内只能担任一门课程的首席教师。
四、课程首席教师的管理
1. 课程首席教师的基本津贴为每门每年1000元,校级优质课程首席教师的基本津贴为每门每年1500元,省级优质课程首席教师的基本津贴为每门每年2000元,国家级优质课程首席教师的基本津贴为每门每年3000元。每年根据实际开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合格后发放基本津贴;考核不合格者,责令整改,如整改无效者,则直接取消课程首席教师资格及相应待遇。
2. 课程首席教师的日常管理由专业带头人负责,每学年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可以续任。
3. 对确定为课程首席的教师,学院将在学历提高、专业进修、国内外考察、职称评聘、岗位聘任与科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