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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1:10    来源:    作者:    阅读: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更好地做好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全校上下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机制保障为支撑,促进学校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稳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3. 工作目标: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培育创新创业精神。促进大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创业能力,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谭晓明  万由祥

副组长:蔡诗红          白梦清      刘发兴

闵建杰  田寿永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浙英  樊红霞  胡国平  黄享苟  孔新舟  李佳圣  林文学  柳晓斌  刘新平  

刘想元  毛颖善  宁国安  沈易娟  宋振云  肖成林      许三林  杨立明  袁晓洲  

张树坤  张亚玲      张占华  周兴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田寿永(兼)

学校设创业学院,创业学院设立创业与就业指导科,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四、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1.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实施专业教学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高年级学生中作为选修课,开展GYB(培养你的创业意识)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一年级开设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高年级开设《创造学》、《现代企业管理概述》等创新创业教育公共选修课,在应届毕业生中开设《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突出专业特色。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3.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专业单一型向多专业融合型转变。

4.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5. 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6.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7.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个行业技能竞赛,定期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8. 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建设大学生创业网,及时传递创业知识,宣传创业政策,扩大创业教育的受益面。鼓励院系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五、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1. 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学校自筹经费,建立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为拥有较好创业计划的学生团队或个人提供资金支持。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个人支持等拓宽基金来源渠道。研究制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创业资金。

2. 提供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经费。学校划拨专门经费,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投入。

3. 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学校专门拿出一定用房,作为建设大学生创业园使用。充分利用各学院相关实验室,作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孵化培养创业项目,创造条件,积极培育其成为创业实体。研究制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进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项目遴选办法及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办法》,规范学生创业基地管理。

4. 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为立志创业的学生团队或个人提供项目引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与政策咨询等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聘请校内外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人士担任创业咨询师,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指导。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引导大学生结合专业领域和职业兴趣,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学校将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学校自主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附件: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1

创业学院

1.牵头负责大学生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的具体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遴选创业项目和孵化工作。

4.对遴选项目进行培育、孵化。

5.负责创业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大学生创业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工作。

8.负责联系省市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9.负责大学生创业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总结、研究和表彰工作。

2

毕业生就业工作处

7.协助就业处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实验室。

8.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工作。

9.参与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大学生创业表彰奖励工作。

3

校学生工作处、团委

1.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组织创业实践活动,建设、管理大学生创业社团。

3.负责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4.做好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4

教务处

1.负责专业标准修订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培养方案。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公共选修课安排。

3.组织学生创新、技能竞赛。

4.负责创业课程、职业规划课程学分计入等工作。

5.协调各学院实验室和学校实验中心,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试验孵化条件。

5

财务处

1.负责安排创业基金。

2.参与制定《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工作。

3.负责创新创业年度经费安排。

6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1.负责提供创业园用房。

2.负责配备相关设备。

3.负责创业园用房维修。

4.负责新校区创业园规划、建设工作。

7

人事处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2.负责创业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8

科研处

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工作,负责为遴选项目推荐专家。

9

宣传部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宣传工作。

10

各学院

1.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创业教育选修课及有关教育活动,负责学院学生开展创业宣传教育工作。

2.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

3.做好创业项目指导、管理和推荐工作。

4.做好创业学生的管理工作。

5.为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试验场地、设备和指导教师等支持。

6.对创业毕业生(尤其是三年内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写出调研报告报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