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建立教学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和全国优质高职建设,打造学校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建设项目内容
教学建设工作,是指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各级各项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工作,教学文件的制定以及教学改革与创新等,主要涉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师生技能大赛、教育教学改革等。
二、教学建设项目折算学时定额
项目 名称 |
折算学时 |
备 注 |
校级 |
省级 |
国家级 |
重点专业 建设 |
300 |
1200 |
2000 |
包括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骨干专业等项目,所包含的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不重复单独计算,专业升级建设时不扣减上一级的学时基数。 |
新专业(方向)申报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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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完成新专业备案表、撰写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研制人才培养方案等。 |
课程建设 |
200 |
600 |
1000 |
包括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等。 |
专业教学 资源库建设 |
300 |
900 |
1500 |
此项目以专业个数为单位进行计算,列入“课程建设”项目中的不重复计算 |
教学团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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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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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
40 |
200 |
600 |
校级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指校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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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500 |
国家级和省级学生技能大赛指2人以上的一类竞赛的团体赛;指导学生参加个人单项比赛工作量折半;国家一类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折算500学时,获得一等奖,折算75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60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400学时;省一类大赛获一等奖折算480学时,获二等奖折算400学时,获三等奖32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200学时;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行业协(学)会组织组织的比赛,经批准实施方案并获得一等奖,折算24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20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16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120学时;指导学生参加全省行业协(学)会组织组织的比赛,经批准实施方案并获得一等奖,折算12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10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8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60学时。 |
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大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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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微电影、未来教师)100;Ⅱ类(视觉表达)50;Ⅲ类(技术发明)200 |
Ⅰ类(微电影、未来教师)200;Ⅱ类(视觉表达)100;Ⅲ类(技术发明)400 |
省级获二等奖,取得基本工作量,获得一等奖,基本工作量乘以系数1.2,获得三等奖,基本工作量乘以系数0.8;国家级获三等奖,取得基本工作量,获得一等奖,基本工作量乘以系数1.5,获得二等奖,基本工作量乘以系数1.2,没有获奖,基本工作量乘以系数0.8。 |
教师技能大赛 |
10 |
150 |
300 |
包括教学信息化大赛、微课比赛、说课比赛等,获得全国一等奖,折算45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36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300学时;获得全省一等奖,折算18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15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12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90学时;参加全国行业协(学)会组织组织的比赛,经批准实施方案并获得一等奖,折算12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10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8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60学时;参加全省行业协(学)会组织组织的比赛,经批准实施方案并获得一等奖,折算80学时,获得二等奖,折算60学时,获得三等奖,折算40学时,没有获奖折算20学时。 |
案例 研制 |
20 |
60 |
100 |
学校案例主要指入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学校案例汇编以及学校遴选推荐报送校级以上单位的案例 |
教学改革 |
20-60 |
100-200 |
300-500 |
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学徒制改革、开展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建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立名师工作室等,校级教学改革指教学改革取得实效并入选学校教学改革成果汇编。 |
质量报告研制 |
撰写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60学时,撰写学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30学时,撰写院部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30学时,撰写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报告或专业质量报告20学时。 |
同一教学项目在同一年度立项不同级别(校级、省级、国家级)建设,折算学时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为标准;如果多人或多个单位合作完成教学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下表分配学时,二级学院(部)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总量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分配。
排序 人数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第六 |
第七 |
第八 |
第九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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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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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0% |
2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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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0% |
2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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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 |
2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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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0% |
15% |
10% |
10%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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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5% |
15% |
10% |
10% |
1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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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0% |
15% |
10% |
10% |
10% |
5% |
5% |
5% |
|
9 |
35% |
15% |
10% |
10% |
10% |
5% |
5% |
5% |
5% |
三、教学项目建设考核程序及运用
各学院(部)成立教学建设项目考核小组,每学期对本单位完成教学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初审和汇总,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效果,确定教学项目完成的进度和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级),向学校报告教学建设项目情况。教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教学项目建设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每学期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绩效申报表》(见附表),报教务处和学校审核,确定教学建设项目工作量和等级,学时值按照学校当年教学项目绩效工资预算总额和教学建设项目折算学时总数测算确定,统一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完成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教学项目建设周期在6个月以上的,可以在项目启动后按照基本工作量的20%预发绩效工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