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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学院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10:10    来源:    作者:    阅读:

美容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的建设,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国的实际,制定《美容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坚持培养为主、引进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实践技能过硬,基础理论扎实,实践教学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较高为核心,培养专业骨干教师,全面提高我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专业素养,促使其成为专业技能强、基础理论扎实、能够协作完成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发展的教学骨干,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开发、项目建设、年轻教师培养等方面起到骨干作用。

三、确定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依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结合专业建设实际,确定骨干教师。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办公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确保骨干教师培养经费到位,年按照学院发展计划投入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3.采取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骨干教师培养模式。鼓励骨干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课程整合能力,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4.遵循兼顾工作与短期培训为主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培养活动,将培养工作融入正常教学工作中。

五、培训内容及措施

(一)师德师风

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和常规管理,培养骨干教师高尚的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必须做遵纪守法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模范;必须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任教的专业,热爱学生,有奉献精神。美容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表现予以评议和监督。

(二)专业水准

骨干教师应做到高职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系统掌握任教专业理论知识体系,遵循理论知识“必需、够用”的原则和实践教学“强技、专能”的目标,对任教专业课程的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技能体系有较强的把握能力;准确地把握任教课程目标以及在职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开发、实践教学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具体措施:

1.每个培养对象三年内必须派送到知名院校进修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经历证书,以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

2.要求培养对象积极参加实践锻炼,安排培养对象到校外实训基地兼职锻炼2个月以上;

3.每个培养对象三年内必须承担核心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实训基地建设、实训指导等任务;

(三)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

骨干教师在本专业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效果好;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并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门课程应采用的主要的2--3种教学方法;主持1项校级以上的教研教改课程研究,每年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具体措施:

1.每个培养对象必须熟悉本专业的发展方向,自身专业发展方向明确。

2.在专业教学中,注重学生知识、技能、素质的提升,充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积极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研究,并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门课程应采用几种主要的教学方法;

4.每个培养对象必须主持1项校级以上的教研教改课程,并力争在三年内拿出成果;

5.积极开展教研教改论文撰写,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每年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业务指导能力。

对本专业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进行示范和指导。具体措施:

1.每学年为校内外本专业教师上示范课、观摩课2次以上;

2.每个培养对象的教案在系部网站上公布,实现资源共享;

3.每个培养对象必须采取“一帮一”的办法每期带好1个年轻教师,使其业务水平尽快提高。

六、管理与权责

1.培养教师每年度向系领导进行述职,院部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培养期满,培养对象必须通过学院骨干教师资格认定。

2.培养期间费用按项目计划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对培养对象不能按时完成培养任务的,按学院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培训期间的教研、科研成果实行登记、存档制度。并对其按学院有关文件进行奖励。